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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 特殊培养人选的通知
2019-03-25 17:28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性,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奉献精神。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作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者应优先推荐。

(二)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能力,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选拔的范围及对象

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

三、培养方式

由各单位推荐,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经自治区人社厅选拔,确定培养名单及培养专业,派往疆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四、培养经费

学习期间学员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由国家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支付。

五、选拔程序

(一)各相关单位应按照《2019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附件1)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同时将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于222日前交至教师工作部职称办,经学校选拔批准后进行网上申报,网报程序另行通知,提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确定培养学员名单。确定学员名单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允许随意放弃或变更人选。

联系电话:8582784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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