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新教传〔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我校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9年及2019年以前进入我校任教且尚未取得《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在岗教师(凡参加过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免于参加培训),报名参训的教师需已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培训课程免修
必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参训教师申请免修上述课程时,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现场报名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9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共举办三期,每期培训班学习时间不低于96学时。
第一期为全脱产学习,日期:2月24日至3月5日,面向乌鲁木齐市以外高校的学员;
第二期为非脱产学习,日期:3月23日至4月28日的周六、周日;
第三期为非脱产学习,日期:10月12日至11月30日的周六、周日。
培训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校内(昆仑校区,新医路102号)。教学采用集中面授为主,与讲授、讲座、讨论、现场观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管理
学习期间,对参训教师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凡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四分之一学时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凡在考试中作弊者,取消培训资格,记入档案,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学习结束,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学员可回原单位复习自学,经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后,发合格证书。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按自治区发改委规定为500元/人。
请各单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相关教师,并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务必将参加第二期岗前培训教师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领导签字)于2月26日之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电子版以“XX单位岗前培训报名表”命名发送至邮箱xjdxjgb@163.com。根据高师培训中心要求,未按时申报人员,不予补报。
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到,报名注册及具体开课时间将另行通知。
师资科联系电话:8582301
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址:http://gspx.xjnu.edu.cn/
新疆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